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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媒體記者萬廷化通訊員張磊報道,在征收工作中,只要我們實事求是,以法律為基準,程序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就能保護廣大村民的合法權益。 6月15日,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某省要點項目司令部負責人介紹了省高院判決的行政案件時。

年10月17日,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村民崔某簽署城中村改造項目村民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同日共收到4人貨幣補償、轉移費、轉移獎金460580元。 此外,協議書中還包括4人的安置住宅和地下停車場共計500平方米(現未交房)。 在簽訂的協議書中,崔某本人的住宅面積為70平方米。

在征收工作中,職工發現崔某簽訂的協議書住宅面積有嚴重出入,其實際住宅面積171.09平方米,宅基地有518.51平方米的廠房,為違法建筑。 崔某涉嫌隱瞞重大事實,計劃以70平方米的面積協商住宅地上住宅的面積,并向現場報告住宅地上剩余住宅的面積進行重復補償。 隨后,經訴訟,金明區人民法院撤銷了崔某簽訂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村民補償安置協議書。 崔某不服金明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向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去年9月,崔某以原告身份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被告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政府作出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村民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補償標準低,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法院查明事實后,該村土地征收已經省政府批準,在實施征收過程中依法進行風險判斷,征求村民、黨員、村干部意見后,制定城中村改造項目村民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依法逐步公布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被告進行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村民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行政行為事實明確,證據充分,符合法定程序。 原告崔某的需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法院不支持。 崔某不服判決,向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昨天,該城中村改造項目司令部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收回補償金。

河南論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建武認為,在法治觀念日益強化、法制體系日益完善的今天,征收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合法、公正地開展,不得因個人因素變更征收方案,造成其他被征收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因此, 被征收人在面臨征收時,應當向工作人員了解政策,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合理爭取自己的權利。 任何企圖濫用訴訟權利,使用暴力手段征收或挑戰法律權威的人,最終都會徒勞無功。

標題:“貪圖補償款“自造”“縮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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